关于本学期发展对象进行函调的通知
管理员2023-11-10691
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严格党员发展程序,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 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 现对我院发展对象进行函调,函调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如下:
1.函调对象为发展对象本人、直系亲属2人以及旁系亲属1人。
2. 发展对象将“关于入党对象社会关系调查的函”交给(或寄给)函调对象,函调对象需要携带此函交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居委会、村委会的党组织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并填写表格“函调政审表格”以及“函调回信”。
3. “函调政审表格”的审核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17日,请各支部将本支部所有发展对象的“函调政审表格”收齐后拿到1306办公室审核。
“关于入党对象社会关系调查的函”、“函调政审表格”填写模板如附件2所示。
附件2-函调政审表格及函.doc